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四川仙牌灵芝集团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规的仙牌灵芝茶保健食品广告的公告
川食药监市〔2008〕58号
四川仙牌灵芝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4月23日、5月28日在《北京晚报》上发布的 “仙牌灵芝茶”保健食品广告,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被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发现并移送我局处理。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责令你公司停止发布违规保健食品广告。
特此公告。
标签:四川 灵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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